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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版图书328万余册 8名团伙成员获刑

2018-04-25 08:46 北京青年报

 

拉来父亲、堂弟,大肆盗版市面上流行的儿童书籍,经鉴定,328万余册涉案图书为非法出版物或侵权复制品。4月24日上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赵某等8人犯侵犯著作权罪一案。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破获的盗版图书册数最多、少儿出版物码洋(全部图书定价总额)最大的案件。

家族成员“组团”盗版儿童书

2016年6月,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接到举报称,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某村涉嫌存在存放盗版幼儿图书的仓库。接报后,全国“扫黄打非”办将线索转至北京市文化执法总队、北京市公安局处理。

经查,2015年至2016年9月期间,今年33岁的赵春广伙同其父亲赵树本、其堂弟赵俊豪(另案处理)、雇用工人邢丽彬一起从事盗版图书活动。其盗版的图书主要是一些市面上流行的儿童书籍,共涉及数十家出版社的1800余种图书。

起获300余万册盗版书

赵春广等人先将绘本样本交由私人扫描、排版,然后发至指定的地下印刷厂、装订厂进行印刷。装订后,存放在通州区和朝阳区租赁的仓库中。再将图书少部分在赵春广、赵俊豪等人开设的网店零售,绝大部分批发到朝阳区王四营图书市场。

张雨辰、王芬霞均是在王四营经营图书的个体商户,二人所售盗版图书基本全部来自赵春广处,进价1.6元左右,售价1.7元至4元不等。在整个盗版交易链中,以赵春广为首,其和上下游联系基本通过电话、QQ、微信,交易主要使用现金和支付宝;赵树本协助经营;赵俊豪负责开车送货;邢丽彬负责配送图书。

2016年9月,执法机关在通州区和朝阳区一举查获8个存书仓库,现场起获涉案书籍360余万册。经鉴定,其中3281554册为非法出版物或侵权复制品。随后,赵春广等8人相继被民警抓获。

维持原判 主犯获刑6年半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等人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其文字作品,情节特别严重,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决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其余被告人皆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一审宣判后,被告人赵某等人不服,上诉至北京三中院。二审经审理,裁定维持原判。

主审法官介绍,该案呈现出家族联手,分工严密;窝点隐蔽,手段多样;线上线下衔接,产销一条龙等特点。在利益驱使下,赵春广等人短期内制售巨量的盗版图书,且绝大部分是儿童绘本和读物,这些盗版书成本低廉、印刷粗糙、油墨有害、画面模糊不清、文字错误百出,一旦全部流入市场,不仅危害儿童的身体健康,影响儿童的价值认知,蚕食正版图书的利润,扰乱文化市场秩序,还严重危害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有效实施。

 

责任编辑:凤凰(QL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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