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4月17日讯 原中国银监会网站17日公布了包头银监分局对包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包银监罚决字〔2016〕1号、2号)。
决定书显示,包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陈云翔,该单位存在签发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的违法违规事实。孙玉国对该单位上述事实负直接责任。
包头银监分局分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对包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25万元;对孙玉国罚款1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