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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交存款准备金 大连普兰店汇丰村镇银行被处罚

2018-04-16 17:15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4月16日讯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发布大银罚字〔2018〕第3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称,大连普兰店汇丰村镇银行因存款准备金缴纳不足等违法行为被罚款2320.98元。

决定书显示,大连普兰店汇丰村镇银行未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比例交存存款准备金。中国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依据“对单日存款准备金低于下限部分按每日万分之六的比例处以罚款”的规定,对大连普兰店汇丰村镇银行罚款2320.98元。

责任编辑:刘雯(QF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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