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4月13日讯 近日,原中国银监会网站公布了蚌埠监管分局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蚌银监罚决字〔2018〕第1号)。
决定书显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潘峰,该分行存在并购贷款不审慎的违法违规事实。
蚌埠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四十八条,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罚款人民币3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2月5日。
千龙网北京4月13日讯 近日,原中国银监会网站公布了蚌埠监管分局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蚌银监罚决字〔2018〕第1号)。
决定书显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潘峰,该分行存在并购贷款不审慎的违法违规事实。
蚌埠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四十八条,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罚款人民币3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