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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保险代理人管理不到位 太平洋人寿汕头中心支公司收罚单

2018-04-11 14:02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4月11日讯 近日,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人寿)汕头中心支公司因存在对保险代理人的违法行为管理不到位的问题,被责令改正并罚款1万元(汕保监罚〔2018〕7号、8号、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件显示,经查,太平洋人寿汕头中心支公司原保险代理人张人添在向张某荣销售保单号为1600817********的保险产品时,未将被保险人张某荣反映的甲亢病史情况在健康告知选项里如实勾选。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二)项及《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根据上述规定,汕头保监分局决定给予张人添警告并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上述行为发生期间,庄钦产为该公司副总经理,分管个险条线工作,为对上述违法事实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太平洋人寿汕头中心支公司对于保险代理人上述违法行为存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违反了《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根据该规定第六十九条,汕头保监分局责令该公司改正,决定给予其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给予庄钦产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郑雪(QF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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