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4月4日讯 近日,厦门证监局发布了关于对财商通(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公告显示,经查,财商通(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未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确认;基金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风险承担能力与基金风险评级不匹配,且未做特别风险告知。
财商通(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上述问题分别违反《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的规定。根据《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厦门证监局决定对财商通(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厦门证监局要求财商通(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应高度重视,认真学习现行私募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整改,按照《办法》相关规定,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规范私募基金运行行为,加强信息披露,完善内部控制,强化合规管理,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整改完成的情况报告。厦门证监局将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