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4月4日讯近日,中国证监会厦门证监局发布“厦门证监局关于对中财佳成(厦门)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称,中财佳成(厦门)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因存在多项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厦门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经查明,中财佳成(厦门)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存在未对基金进行风险评级;基金未托管,且未明确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未披露关联交易信息;未妥善保存私募基金投资和交易的记录等违规行为。
中财佳成(厦门)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七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依据《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厦门证监局对中财佳成(厦门)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中财佳成(厦门)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应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整改,按照《办法》相关规定,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规范私募基金运行行为,加强信息披露,完善内部控制,强化合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