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4月4日讯 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财富证券员工黄永琪证券从业期间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处罚决定书显示,财富证券员工黄永琪证券从业期间,接受客户李某委托,多次使用营业部客户区电脑和本人手机操作李某账户进行股票交易,累计成交664笔,交易金额2845.42万元。黄永琪未基于该委托行为获取报酬。
江苏证监局认为,黄永琪私下接受李某委托交易股票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二百一十五条所述情形。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江苏监管局决定对黄永琪给予警告,并处1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