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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IPO过会 第11家A+H上市的券商呼之欲出

2018-04-04 09:23 中国网财经

来源标题:中信建投证券IPO过会 第11家A+H上市的券商呼之欲出

中国网财经4月4日讯 证监会昨日晚间发布的《第十七届发审委2018年第56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首发申请获通过。这也意味着,2016年营业收入排名前10大券商将齐聚A股市场。中信建投证券也将成为第11家A+H同时上市的券商。

公开资料显示,中信建投证券的前身是成立于2005年11月的中信建投有限公司,2011年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12月9日公司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交易,每股发行价格为6.81港元。中信建投证券此前在证监会网站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拟于上交所公开发行不超过4亿股,募资将用于增加增本金,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推动境内外证券相关业务发展。

发审委会议对中信建投证券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

1、招股说明书披露中信建投证券无实际控制人,2011年至2018年2月,公司未按照公司法要求履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程序,目前仍由第一届董事会和第一届监事会履职。请说明:(1)认定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理由,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无实际控制人是否会导致公司治理上的风险以及对公司内控制度有效性、决策效率和经营发展稳定性的影响;(2)董事会、监事会未及时换届的原因,是否可能因此受到香港联交所的相应处罚或监管措施;(3)是否已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是否能够依法履行职责,是否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4)目前换届工作最新进展情况。

2、报告期内,中信建投证券受到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十余项、存在数起诉讼和纠纷。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未决诉讼预计负债计提是否充分;(2)报告期内涉及的诉讼等或有事项是否已在招股说明书中充分披露;(3)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存在缺陷,被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是否已经整改完毕;(4)风控、合规及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运行。

3、中信建投证券设立以来一直使用“中信”品牌,在许可商标登记注册的区域内使用“中信”、“CITIC”相关商标,许可费为0元。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在商标、业务相同或者近似的情况下,是否与中信证券存在竞争或潜在竞争关系;(2)未在招股说明书关联交易章节中披露商标使用许可的原因;(3)如品牌使用授权无法续期或被提前终止对发行人主要业务的影响;(4)是否已制定相应措施应对可能出现的不利影响。

4、2016年和2017年,中信建投证券经营性现金净流量远低于同期净利润,尤其是2017年出现大额负数。请说明:(1)2016年和2017年经营性现金净流量远低于同期净利润、2017年大额负数的原因及其合理性;(2)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责任编辑:刘雯(QF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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