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4月3日讯 近日,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劲刚)职工监事胡群梅因配偶在公司2017年年报披露的敏感期内买卖公司股票,被深交所出具了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18】第21号)。
监管函显示,胡群梅作为新劲刚的职工监事,其配偶周红光于2018年3月28日卖出公司股票20,000股,成交金额974,611元。新劲刚预约于2018年3月30日披露2017年年报,后因故延期至3月31日披露。
深交所指出,胡群梅的配偶在该公司2017年年报披露的敏感期内买卖公司股票,违反了《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8.17 条规定。同时,深交所要求胡群梅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