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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交存款准备金 三门峡湖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处罚

2018-03-29 14:26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3月29日讯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三门峡市中心支行发布三银罚字〔2018〕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称,三门峡湖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比例交存存款准备金等违法行为被罚款21152.89元。

决定书显示,三门峡湖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比例交存存款准备金。中国人民银行三门峡市中心支行依据“对单日存款准备金低于下限部分按每日万分之六的比例处以罚款”的规定,对三门峡湖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21152.89元。

责任编辑:刘雯(QF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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