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3月22日讯 据中国人民银行朔州市中心支行朔银罚(决定)〔2017〕第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分行存在存在对外支付残缺污损人民币现象,未按规定将收缴的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解缴当地中国人民银行的违规事实。
中国人民银行朔州市中心支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决定给予建设银行山阴县支行警告,并处罚款1000元;未按规定将收缴的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解缴当地中国人民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决定给予建设银行朔州分行业务经营部警告,并处罚款2000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