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x

全部频道

经济> 正文

违反《保险法》 永诚财险及相关责任人被处罚

2018-03-22 10:28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3月22日讯 近日,中国保监会海南监管局发布的〔2018〕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邢益在开展车辆保险业务过程中存在会议费、广告宣传费及差旅费等部分经济事项不真实的行为被海南监管局处罚。

决定书显示,2017年4月至5月, 海南监管局对永诚财险海南分公司2016年1月至2017年4月的车辆保险业务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永诚财险海南分公司在开展车辆保险业务过程中存在会议费、广告宣传费及差旅费的部分经济事项不真实的行为,涉案金额29.14万元。

永诚财险海南分公司负责人邢益刚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中国保监会海南监管局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对永诚财险海南分公司处10万元罚款;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对永诚财险海南分公司负责人邢益刚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

责任编辑:刘雯(QF0023)

为你推荐

加载更多

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千龙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新出网证(京)字01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2-1-2004139 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40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180003号 京公网安备 11000002000007号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腾讯微博 QQ好友 百度首页 腾讯朋友 有道云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