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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施工现场未采取防护措施 京伦基业被住建委罚款1000元

2018-03-21 13:38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3月21日讯 近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京建法罚简( 市 )字 [2018]第02010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京伦基业建筑有限公司因违反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标准受到处罚。

经查明,2018年3月19日施工的位于大兴区北京新机场东航基地项目生活服务区一期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存在以下问题:基坑内马道深度超过1.5m,未采取防护措施,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DB11/945-2012第2.2.8条。施工单位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

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北京市住建委责令北京京伦基业建筑有限公司改正,处1000.00元罚款 。

 

 

责任编辑:王路(QT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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