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2月27日讯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安监局发布(京海)安监罚〔2018〕执 00014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北京中汽南方中关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经查明,北京中汽南方中关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从业人员 100 人,该公司未按照规定对 10 名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对他们进行考核即上岗作业的行为。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三)项和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裁量基准第(七)条第 1 项的规定,海淀区安监局决定给予北京中汽南方中关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人民币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