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2月24日讯 近日,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韶能股份)因信息披露违规等,被深交所出具了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18]第22号)。
监管函显示,2018年1月23日,韶能股份分公司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孟洲坝发电厂(下称“孟洲坝发电厂”)与韶关市土地储备中心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补偿协议》,约定韶关市土地储备中心有偿收购孟洲坝发电厂位于武江区西联镇车头管理区的土地使用权,收购总价为7,057万元,上述事项预计将增加韶能股份2018年度利润总额约6,500万元,占韶能股份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14.61%。
对于上述事项,韶能股份迟至2月7日才刊登《关于获得土地补偿款的公告》,且未按照该公司《公司章程》第九条的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在上述公告中,该公司未按照《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要求披露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等信息。在深交所公司管理部的督促下,该公司迟至2月13日方召开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并对上述公告进行补充披露。
深交所指出,韶能股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规则》2.1条、7.3条、9.2条的规定。深交所希望该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