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2月23日讯 近日,中国银监会网站公布了吉林银监局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自由大路支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吉银监罚决字〔2018〕11号)。
决定书显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自由大路支行主要负责人为张辰宁,该行存在未按规定进行贷款资金支付管理与控制的违法违规事实。
吉林银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自由大路支行罚款2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2月6日。
千龙网北京2月23日讯 近日,中国银监会网站公布了吉林银监局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自由大路支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吉银监罚决字〔2018〕11号)。
决定书显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自由大路支行主要负责人为张辰宁,该行存在未按规定进行贷款资金支付管理与控制的违法违规事实。
吉林银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自由大路支行罚款2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