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2月13日讯 近日,中国银监会网站公布了上海监管局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银监罚决字〔2018〕10号)。
决定书显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法定代表人为欧阳勇,该分行存在以下违法违规事实:2015年,该分行向XX公司发放流动资金贷款未用于该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周转;该分行对XX公司等特定模式项下的业务,降低信贷条件发放贷款;该分行在配合监管部门核查中,隐瞒重要事实及文件资料。
上海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五条,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作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120万元的行政处罚。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