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2月11日讯 近日,中国证监会网站公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80号”显示,四川大决策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因多项业务违规被责令暂停新增客户。
决定书显示,四川大决策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存在四项违规行为:员工以个人名义收取投资顾问服务费用;未了解部分客户的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未评估部分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个别投资顾问存在向客户推荐股票的同时,利用个人证券账户买卖该股票的行为;原投资顾问申请辞职且已不在该公司上班,该公司仍以原投资顾问名义与客户签订投资顾问协议,并以原投资顾问名义为客户提供投资顾问服务。
上诉行为违反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三条、第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等规定。
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依据《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对四川大决策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采取责令暂停新增客户3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