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2月11日讯 近日,中国银监会网站公布了吉林银监局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曙光支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吉银监罚决字〔2018〕8号)。
决定书显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曙光支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董海峰,该行存在未按规定进行贷款资金支付管理与控制的违法违规事实。
吉林银监局依据《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曙光支行罚款3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0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