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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安森董事兼总经理窗口期交易股票收监管函

2018-02-09 15:38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2月9日讯 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9日发布对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安森)董事兼总经理周和华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18】第 6 号 )。

监管函显示,周和华作为梅安森董事兼总经理,于2018年2月2日通过集中竞价买入公司股票35880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45.2万元,公司预约于2018年2月28日披露2017年度报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指出,周和华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3.8.17条规定。要求其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责任编辑:郑雪(QF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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