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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9批次家用电器抽检不合格 空气净化器成重灾区

2018-02-06 15:31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2月6日讯 近日,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了关于本市生产领域家用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状况的公告(2018年第11号)。公告显示,北京市质监局此次抽检共检出4批次空气净化器、3批次电热毯、1批次室内加热器和1批次按摩器产品不合格,不合格检出率12.2%。对于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北京市质监局已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理。

据介绍,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近期依法对北京市54家企业生产的74批次家用电器产品进行了抽查,其中空气净化器14批次、移动电话(含电池、充电器(适配器))4批次、电热毯(褥垫)16批次、灯具5批次、电视机2批次、室内加热器11批次、液体加热器6批次、吸油烟机2批次、真空吸尘器和吸水式清洁器具3批次、其它家用电器11批次。

其中,空气净化器共四个批次不合格,分别为北京格润爱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净美仕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赛多科贸有限公司、北京卫家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电热毯(褥垫)有三个批次不合格,生产企业分别为北京慧盈科技有限公司、美健医疗器械(北京)有限公司;室内加热器和按摩器各一个批次不合格,生产企业分别为北京绿能嘉业新能源有限公司、北京千千成电器有限公司。

抽查发现,部分空气净化器、电热毯、室内加热器、按摩器产品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等电器安全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存在漏电、触电等人身伤害或引发火情的危险。

除此之外,个别室内加热器的结构设计不合理,稳定性和机械危险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存在意外倾翻的危险,有可能砸伤、烫伤人体;个别空气净化器的洁净空气量、净化能效、噪声项目不符合相关标准或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净化效果和使用舒适度差;个别按摩器的连续骚扰电压、连续骚扰功率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可能影响其它电器的正常使用。

对于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北京市质监局已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理。对于涉嫌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产品,还组织生产企业开展了缺陷调查和召回工作。除因停产、转产、拆迁等原因不再继续生产的企业外,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已按要求进行了整改,整改后生产的产品经复查检验合格。

责任编辑:刘雯(QF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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