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2月6日讯 近日,北京市东城区安监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安监罚〔2018〕事故-1 号、(东)安监罚〔2018〕事故-3 号,对北京市市政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正和安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据了解,2017年11月17日0时左右,北京市市政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总包、北京正和安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劳务分包的“和平里西街(和平西桥-雍和宫桥)道路大修工程”,进行雍和宫跨河桥钢箱梁防腐涂装施工时,发生一起淹溺事故,造成一人死亡。北京市市政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正和安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上述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的规定,东城区安监局决定给予北京市市政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正和安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罚款34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