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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1月开出逾3千万元罚单 中国人保、浙商财险等八家被罚过百万

2018-02-02 16:30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2月2日讯 2018年第一个月份,保监会继续保持“保监会姓监”的严监管态势。据千龙网记者统计,1月份全国保监系统共开出141张罚单,合计罚款金额达3039.2万元,创历史新高。其中,中国人保、浙商财险、永诚财险、太平财险等八家保险公司累计被罚过百万,浙商财险更是以121万元的罚款金额,成为1月单次机构罚金最多者。

处罚榜前20名

8家保险公司被罚过百万 中国人保独揽罚金、罚单数量“双榜首”

从中国保监会1月份公布的处罚信息来看,本月保险公司共领到106张罚单,累计罚款金额2292.9万元,创下历史最高记录。从罚款金额来看,中国人保、浙商财险、永诚财险分别以罚单金额290.5万元、202万元、193万元,牢占榜单前三名。而中国人保更是以18张的罚单量,成为本月的“双榜首”。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人保的18张罚单中,人保寿险贡献了两张,其余均为人保财险所出。而单次机构罚金最高者也来自人保财险安徽省分公司,因存在虚列中介业务和虚列业务宣传费的问题收安徽保监局40万元罚单。其次,为人保财险荣昌支公司,因编制虚假财务、业务资料和利用保险代理人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的行为被重庆保监局罚款33万元。总体来看,处罚原因多为编制虚假材料、虚构中介业务套取手续费、给予客户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等问题。

浙商财险单张罚单过百万 保证保险新业务被叫停1年

在本次的统计数据中,浙商财险1张罚单累计罚款金额201万的数字格外引人注意。根据保监系统发布的处罚信息,1月11日,保监会发布保监罚〔2017〕5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曾为“侨兴债”提供保证保险的浙商财险进行处罚。

文件显示,浙商财险存在未按规定办理再保险、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及保险费率、未按规定提取准备金、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内控管理未形成有效风险控制等五大问题。违反了《保险法》(2014年修正)和《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对此,中国保监会对浙商财险开出了121万元的罚单,并责令其停止接受保证保险新业务1年。同时,9名相关管理人员也被警告并分别罚款3万元~20万元不等。其中,时任总经理金武被撤销了任职资格。

编制虚假材料、虚列费用成罚单泛滥区

记者注意到,本月的罚单中,有约50家公司因编制虚假材料、虚列费用被处罚。如,2016年10月至2017年10月期间,永诚财险青海分公司财务凭证记载事项与实际经济事项不符,以支付技术服务费的名义虚列费用,涉及金额265.56万元,被青海保监局责令改正并处50万元罚款。2015年3月至2016年3月,太平财险四川分公司、太平财险雅安中支存在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的违法行为,分别被四川保监局罚款50万元。都邦财险山东分公司存在编制虚假的业务、财务资料的违规行为,被山东保监局罚款50万元。永安产险贵州分公司存在虚列“业务及管理费-电子设备运转费”用于向“双保平台”用户支付销售费用和提供虚假报告的行为,贵州保监局开出了45万元的罚单。

除此之外,处罚原因较多的还有欺骗投保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

31家保险中介机构收457.7万元罚单

据千龙网记者统计,今年1月,四川泓钏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中瑞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鑫汇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宁波富尔达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天安佰盈保险销售有限公司等31家保险中介机构因违规被处罚,合计收到38张罚单,累计处罚金额达457.7万元,是本月罚单中的又一历史新高。据此前千龙网统计数据显示,被刷新的记录为2017年7月,有11家保险中介机构收11张罚单,罚款金额221.5万元。

记者注意到,保险中介机构违规的原因依旧比较多样化,主要有编制虚假资料、财务数据不真实、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未按规定报告分支机构设立事项、未按规定管理业务档案、超出核准的业务范围从事业务活动等问题。

责任编辑:郑雪(QF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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