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1月26日讯 1月26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银监局发布沪银监罚决字〔2018〕4号、沪银监罚决字〔2018〕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沪银监罚决字〔2018〕4号文件显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主要负责人姓名为敬宗泉,因2016年二季度,该分行在报送非现场监管报表时出现错报,上海银监局对此发文责令改正。此后,该分行报送的统计报表又多次出现漏报、错报,严重影响了上海辖内银行业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八十条第一款、《银行业监管统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罚款人民币25万元。
沪银监罚决字〔2018〕6号文件显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主要负责人姓名为敬宗泉,因2015年,该分行营业部向该分行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四条第(八)项,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责令改正,罚没共计人民币515268.5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