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1月25日讯 1月25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银监局发布厦银监罚决字〔2018〕1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交通银行厦门分行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厦银监罚决字〔2018〕13号文件显示,交通银行厦门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为张文,因违规发放土地融资;内部控制不足,未能防范假按揭、假征信、假评估等;“三查”不尽职,导致贷款被挪用;向四证不全的项目发放固定资产贷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被中国银监会厦门监管局罚款一百五十万元,同时责令该分行对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