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x

全部频道

经济> 正文

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因违反有关反洗钱规定被罚8万元

2018-01-22 11:22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1月22日讯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长治市中心支行公布了对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长银)罚[2017]第15号。

决定书显示,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4月10日,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及相关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保存和交易记录保存、可疑交易报告义务。

中国人民银行长治市中心支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一)、(二)、(三)项规定,对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处以8万元罚款,对1名相关责任人员处以0.4万元罚款。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7年12月21日。

责任编辑:都基强(QF0022)

为你推荐

加载更多

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千龙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新出网证(京)字01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2-1-2004139 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40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180003号 京公网安备 11000002000007号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腾讯微博 QQ好友 百度首页 腾讯朋友 有道云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