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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银行茂名分行因结算账户开立、撤销后未按规定时间备案被警告

2018-01-22 10:39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1月22日讯 据人民银行茂名市中心支行茂银罚字〔2018〕第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因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开立、撤销后未按规定时间备案,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行被处以警告处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18年1月10日。

责任编辑:都基强(QF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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