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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标排放大汽污染物 华塑股份被罚10万元

2018-01-18 17:01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1月18日讯 1月17日,华塑股份发布公告称,因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公司近日收到定远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公告显示,2017 年 9 月 8 日,定远县环境保护局对华塑股份进行现查调查,发现公司存在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违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定远县环境保护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华塑股份处以10万元罚款。

华塑股份称,公司在接到定远县环境保护局反馈的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排放大气污染物问题后,联合环保设施运维单位积极开展了自查工 作,经过全面检查,最终排除了设备故障,使环保设备恢复了正常运行。根据定远县环境保护局于 2018 年 1 月 16 日开具的《证明》,公司上述违反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已经完成整改,未造成污染事故,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公司将认真吸取本次教训,加强环保意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加大环保投入,强化内部管理,加强设备计划检修力度,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华塑股份官网资料显示,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创立于2009年3月,由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8%)、中国成达工程公司(持股12%)、马钢(集团)控股公司(持股10%)、安徽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中盐东兴盐化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5家国有大型企业共同组建,注册资本金15亿元。华塑股份主要生产PVC、烧碱、水泥、电石等产品。其中,一期工程年产46万吨聚氯乙烯、56万吨电石、32万吨离子膜烧碱、115万吨电石渣水泥、60万吨真空制盐等装置,已经全面生产。 

责任编辑:傅昱佳(QF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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