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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田通信时任董事邹文杰因内幕交易被上海监管局罚款4万元

2018-01-17 15:21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1月17日讯 近日,上海飞田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田通信)时任董事邹文杰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18〕1号)。

决定书显示,2015年9月3日,飞田通信董事长吴某俊、时任董事邹文杰与南京通用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通用)董事长陈某、董事会秘书何某锦、财务总监徐某民在上海虹桥枢纽就飞田通信是否有意向收购南京通用股权事宜进行初次接洽。2015年9月12日,飞田通信与南京通用就收购事项签订《保密协议》。在签订《保密协议》后,飞田通信吴某俊、邹文杰和南京通用陈某、何某锦用电子邮件方式就重组方案进行多次讨论、修改。

2015年11月26日,南京通用陈某、何某锦、徐某民前往上海,在飞田通信公司会议室与飞田通信吴某俊、邹文杰、朱某晨讨论重组具体方案,商议交易标的财务数据、确定交易价格、交易方式、交易流程、收购协议中的重要条款,进一步推进并购合作事项。2015年12月29日,飞田通信发布《上海飞田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暂停转让公告》,宣布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自2015年12月30日开始停牌。

上海监管局指出,飞田通信收购南京通用股权事项,属于《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重大事件,构成《证券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第(一)项所称的内幕信息。内幕信息形成时间不晚于2015年9月12日,2015年12月29日公开。邹文杰作为飞田通信时任董事,参与了本案所涉并购重组事项的合作意向洽谈,此后又多次参与了并购重组方案的讨论、修改,是该并购重组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时间不晚于2015年9月12日。

据悉,邹文杰利用其岳母周某鸣的新三板证券账户,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买入“飞田通信”26,000股(复权后为34,000股),买入金额为123,270元,涉案证券已全部卖出。经计算,亏损51,414元。周某鸣新三板证券账户于2013年12月18日在申银万国证券上海临沂路营业部开立,资金账号162XXX0188,下挂一个新三板股东账户005XXX8051。2015年12月8日至28日,周某鸣新三板证券账户买入“飞田通信”26,000股(复权后为34,000股),买入金额为123,270元,涉案证券已全部卖出。

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周某鸣新三板证券账户交易“飞田通信”的资金主要来自邹文杰银行账户。周某鸣新三板证券账户交易“飞田通信”的方式为网上委托,从交易使用的IP、MAC地址分析,该账户交易“飞田通信”的实际控制人为邹文杰。邹文杰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六条以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内幕交易行为。

上海监管局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决定对邹文杰处以40,000元罚款。

责任编辑:都基强(QF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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