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x

全部频道

经济> 正文

北京市食药监局公布4批次不合格食品 其中2批次涉嫌假冒

2018-01-16 09:57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1月16日讯 近日,国家食药监总局网站公布了《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公告》(2017年第20期)。

公告显示,近期,北京市食药监局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组织抽检饮料、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饼干、餐饮食品、蛋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薯类及膨化食品、食用农产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速冻食品、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糕点等18类食品477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73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

据了解,不合格样品有标称北京康汇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由北京天超仓储超市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十分公司经营的快熟燕麦片,霉菌检出值为170cfu/g,标准值规定为不大于50 cfu/g;

标称北京博一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由北京市海淀区清河镇农副产品市场余秀芳食品经营部经营的板栗饼(被抽样产品涉嫌假冒),霉菌检出值为210 CFU/g,标准值规定为不大于150 CFU/g,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1.2×104 CFU/g,1.4×104 CFU/g,7900 CFU/g,1400 CFU/g,2.4×104 CFU/g,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 CFU/g的要求;

标称北京福元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由北京市海淀区清河镇农副产品市场余秀芳食品经营部经营的蒸面包(菠萝味)(被抽样产品涉嫌假冒),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8600 CFU/g,5.6×104 CFU/g,4.1×104 CFU/g,2.6×104 CFU/g,1.1×104 CFU/g,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0 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 CFU/g的要求;

标称北京发发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由北京市海淀区清河镇农副产品市场余秀芳食品经营部经营的红豆肉松面包,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为1.8,标准值规定为不大于1,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检出值为0.678 g/kg,标准值规定为不大于0.5 g/kg。

据悉,对于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北京市食药监局已组织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处理。此外,北京市食药监局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涉批次不合格产品时,可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资料显示,霉菌是自然界中常见的真菌,霉菌超标原因可能是加工用原料受霉菌污染,或者是由于产品存储、运输条件控制不当引起霉菌滋生,导致流通环节抽取的样品不合格。霉菌污染可使食品腐败变质,破坏食品的色、香、味,降低食品的食用价值。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产品受到了来自原料、包材、人员、设备等方面的污染;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防腐剂是以保持食品原有品质和营养价值为目的的食品添加剂,它能抑制微生物的生长繁殖,防止食品腐败变质从而延长保质期。按照标准规定的范围和使用量使用是安全可靠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中规定了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剂(相同色泽着色剂、防腐剂、抗氧化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食品添加剂,广泛用作防腐剂,对霉菌具有较强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糕点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最大使用量为0.5g/kg。长期大量食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超标产品,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影响。

责任编辑:都基强(QF0022)

为你推荐

加载更多

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千龙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新出网证(京)字01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2-1-2004139 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40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180003号 京公网安备 11000002000007号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腾讯微博 QQ好友 百度首页 腾讯朋友 有道云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