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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实行引人才“租房落户”政策

2018-01-12 15:55 滨海时报

来源标题:天津实行引人才“租房落户”政策

1月9日上午,天津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天津市公安局从即日起启动实施服务民生服务企业“双十条”措施。其中包括创新企业引进人才落户政策。

政策表明,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年龄和学历条件(全日制本科学历35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45周岁以下)在津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在津连续居住半年以上并合法取得居住证本人或直系亲属无名下合法产权住房的,可在长期租赁房屋所在地社区落集体户口。

对此,天津市公安局权威解读表示,此次市公安局推出的引进人才“租房落户”政策,是为了进一步落实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又一项惠民利民政策。新政策规定,对于符合我市引进人才年龄和学历条件,在津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在津连续居住半年以上并合法取得居住证,且本人或直系亲属名下无合法产权住房的,可在其长期租赁房屋所在地社区落户。

按照全面户籍制度改革的总要求,天津作为户籍人口已过千万的超大型城市,对人口增长规模还是要遵循积极稳妥、适度控制的基本原则。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任务要求,吸纳更多的人才来津就业,针对当前一些人才存在的本人或直系亲属名下没有住房、就职单位无条件设立集体户口、在人才市场落户又会导致人户分离的实际困难。市公安局根据广大企业和人才的需求,紧紧把握长期稳定就业和长期稳定居住两个基本条件,创新推出了“租房落户”政策,有效破解来津人才“无房落户”的历史难题。

不过,大家也不必过于惊讶,更不用过度解读,“租房落户”只是天津引进人才的措施之一而已。其实,租房毕竟不比买房,在中国传统观念中,“有房才有家”思想已根深蒂固,租房仍不是每个人的长久之计。想要买房落户,市区已然高攀不起,远郊时间成本太不划算,环城四区依然是重点考虑对象。对于不仅想落户天津,更想在天津有一个自己的家的非津籍朋友,环城这些1万元档楼盘值得考虑。时报记者 于浩洋

责任编辑:凤凰(QL0003)作者:于浩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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