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1月11日讯 近日,北京市发改委发布京发改价格处罚[2017]8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北京市混凝土协会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经查明,北京市混凝土协会于2016年6月至8月期间,多次通过会议讨论、签订协议、约谈督查等形式,牵头制定含有固定本市预拌混凝土销售价格内容的相关行业自律文件,组织以会员单位为主的混凝土生产企业就统一执行自律文件达成一致意见。组织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了价格垄断协议。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六条、《反价格垄断规定》第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构成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达成“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垄断协议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第三款、第四十九条、《反价格垄断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规范价格行政处罚权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发改价监[2014]1223号)第八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十条的规定,北京市发改委责令北京市混凝土协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