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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鹰控股财务总监因违规减持公司股票被通报批评并通报证监会

2018-01-04 14:07 千龙网

千龙网1月4日讯 近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纪律处分决定书,对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财务总监韩玉红予以通报批评。

经查明,2017 年 8 月 18-25 日期间,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山鹰纸业或公司)财务总监韩玉红通过本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多次累计买入公司股票 31,900 股,成交金额合计147,086 元,并分两次累计卖出公司股票 24,500 股,成交金额合计 114,610 元。截至目前,韩玉红证券账户剩余公司股票 7,400股。

经核实,作为公司财务总监,韩玉红在 6 个月内买入又卖出公司股票 24,500 股,构成短线交易。同时,其卖出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其持有公司股票数量的 25%以上,违反了《公司法》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 25%的相关规定。韩玉红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票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披露的规定。直至 2017 年 8 月 30 日,韩玉红才就前述股份买卖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财务总监韩玉红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数额较大,情节严重,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八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1.4条、第 3.1.6 条,《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上海证券交易所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7.3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财务总监韩玉红予以通报批评。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海证券交易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责任编辑:王路(QT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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