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试点两年多成效良好 新一轮措施将推进

2017-12-28 19:09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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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12月28日讯 (记者 孔祥妮)12月28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厅召开“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新一轮开放措施”新闻发布会。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副主任申金升,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王野霏,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王群,北京银监局副局长逯剑以及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北京市规划国土委、北京市文化局、北京市工商局、北京食药监局等有关单位的领导同志出席会议。

据悉,2017年12月10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在北京市暂时调整有关行政审批和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决定》(国发〔2017〕55号),决定自即日起至2018年5月5日在北京市暂时调整有关行政审批和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决定》的发布意味着2017年6月25日国务院批复的《深化改革推进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深化方案》(以下简称《深化方案》)中明确的10条开放措施涉及的法规规章已调整到位,为本市新一轮扩大开放措施落地、推动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向纵深推进提供了法治保障。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副主任申金升介绍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相关工作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副主任申金升介绍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相关工作 千龙网记者 孔祥妮摄

发布会现场,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副主任申金升就新一轮开放措施的总体情况和综合试点进展进行了简要介绍。申金升提到,经过两年多探索,试点取得了良好成效。目前,《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首轮试点141项任务已超过90%,经过第三方评估认为,形成了58项全国首创或效果最优的创新举措;今年6月份国务院批复的《深化方案》85项试点任务已经完成过半;今年前3季度,北京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82%,比试点前提高4.1个百分点;今年1—10月,北京服务贸易进出口达到8022.7亿元,增长12.1%,占全国比重超过五分之一;今年1—11月,实际利用外资超过了240亿美元,大幅增长87%,其中服务业占比95.4%。 

申金升表示,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北京市各部门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站在更高起点谋划和延续服务业开放改革。

在此次的开放措施中,探索密切中国律师事务所与外国及港澳台地区律师事务所的业务合作方面也有了新的突破。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王群提到,国内律师事务所与国外律师事务所的业务合作将对国内的律师法律服务专业水平,特别是从事国际事物法律服务的专业水平提高有很大的促进。同时,通过这一系列的举措,也会促进国内律师事务所在国际法律事物方面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王群就参与试点的律师事务所和外籍律师应该具备什么样的条件进行解答

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王群就参与试点的律师事务所和外籍律师应该具备什么样的条件进行解答 千龙网记者 孔祥妮摄

另外,王群表示,根据司法部的要求,北京市司法局制定了关于开展北京律师事务所聘请外籍律师担任外国法律顾问试点单位的实施细则,并且明确了事务所应具备的条件,外籍律师应具备的条件,职业规范、备案流程、材料清单、年度考核,监督管理等内容。细则近期就要在最后一轮政策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即将正式对外发布。

北京银监局副局长逯剑就银行业开放措施的具体内容、办理流程以及影响进行解答

北京银监局副局长逯剑就银行业开放措施的具体内容、办理流程以及影响进行解答 千龙网记者 孔祥妮摄

针对开放措施里提到的新设或者改制成立的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或者外国银行分行在提交开业申请时,可以同时申请人民币业务这一举措,北京银监局副局长逯剑介绍到,“随着中国本地市场的扩大,人民币业务也成为外资银行很关注的业务。在推动服务业扩大开放过程中,北京地区先于全国其他地区,提出外资银行在京开业和申请人民币业务的同时,允许他申请人民币业务和外币业务,一是有利于吸引更多的外资银行选择北京作为中国境内法人和分行所在地,提高北京对外国银行的吸引力;二是成立伊始的外资银行就可以申请人民币业务,创造中外资公平的环境;三是促进外资银行服务北京市的实体经济和经济发展;四是开展人民币业务有利于外资银行为北京市市民和经营消费者提供跨境服务、财富管理等一系列服务。”

据逯剑介绍,该项业务具体的申报流程也非常简单。按照银监会的规定,审批外资银行的新业务需要三个月的时间,但是北京银监局在北京地区创新的把时间缩短到30个工作日,即只要外资银行符合银监会相关行政许可的条件,就可以在30个工作日之内拿到这项业务的许可。

责任编辑:何珊(QO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