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x

全部频道

经济> 正文

北京天润堂大药房东城小街桥分店因商品未明码标价被处罚1000元

2017-12-27 14:05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12月27日讯 26日,北京市东城区发改委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第309号,对北京天润堂大药房东城小街桥分店销售商品不标明价格案作出处罚。

经调查,北京天润堂大药房东城小街桥分店于2017年11月28日,在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北小街5号1幢经营时,违反了原国家计委《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8号)第九条的规定,销售善存维生素C咀嚼片香橙口味(净含量90g)等5款商品不标明价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规范价格行政处罚权的若干规定》第七条第(二)项及第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北京市东城区发改委决定对北京天润堂大药房东城小街桥分店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王路(QT0004)

为你推荐

加载更多

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千龙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新出网证(京)字01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2-1-2004139 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40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180003号 京公网安备 11000002000007号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腾讯微博 QQ好友 百度首页 腾讯朋友 有道云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