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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储银行乌鲁木齐市分行因通过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等被罚50万元

2017-12-25 10:49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12月25日讯 近日,中国银监会网站公布了新疆监管局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乌鲁木齐市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新银监罚决字〔2017〕31号)。

决定书显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乌鲁木齐市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石磊,该行当事人在开展流动资金贷款业务过程中,通过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以存款作为审批和发放贷款的条件。

新疆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乌鲁木齐市分行罚款人民币50万元。处罚日期为2017年12月6日。

附:处罚信息公开表

 

责任编辑:都基强(QF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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