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x

全部频道

经济> 正文

涉嫌短线交易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高管接“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017-12-22 13:04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12月22日讯 近日,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布“关于高级管理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显示,南京熊猫副总经理郭庆嫌短线交易“南京熊猫”股票,湖南证监局拟对其处以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资料显示,2017年12月19日,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郭庆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7】2号),主要内容如下:

郭庆涉嫌短线交易“南京熊猫”股票一案,已由我局调查完毕,我局依法拟作出行政处罚。现将我局拟作出行政处罚所根据的违法事实、理由、依据及享有的相关权利予以告知。

经查明,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2016年3月1日至11月24日,郭庆操作本人账户连续交易南京熊猫,基本交易情况如下:2016年3月1日,买入5000股,成交金额55850.00元;3月7日,卖出5000股,成交金额59850.00元;3月14日,买入1500股,成交金额18150.00元;9月5日,买入600股,成交金额9300.00元;11月24日,卖出2100股,成交金额32487.00元。

上述交易在不包含交易费用情况下盈利9037.00元,在含交易费用情况下盈利8414.24元。

公告称,郭庆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的规定。上述行为已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所述的短线交易行为。

根据郭庆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湖南证监局拟决定:对郭庆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

责任编辑:何珊(QO0001)

为你推荐

加载更多

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千龙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新出网证(京)字01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2-1-2004139 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40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180003号 京公网安备 11000002000007号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腾讯微博 QQ好友 百度首页 腾讯朋友 有道云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