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x

全部频道

经济> 正文

七天快捷酒店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天坛店违法销售商品被罚1000元

2017-12-14 14:26 千龙网

千龙网讯 近日,北京市东城区发改委发布第28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七天快捷酒店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天坛店因销售商品不标明价格受到处罚。

经查,该单位于2017年11月16日,在北京市东城区天坛东里甲48号经营时,违反了原国家计委《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8号)第九条的规定,销售“富光250ML水杯”一种不标明价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规范价格行政处罚权的若干规定》第七条第(二)项及第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北京市东城区发改委决定对七天快捷酒店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天坛店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王路(QT0004)

为你推荐

加载更多

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千龙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新出网证(京)字01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2-1-2004139 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40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180003号 京公网安备 11000002000007号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腾讯微博 QQ好友 百度首页 腾讯朋友 有道云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