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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福家得(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天猫销售商品涉价格违法被罚3万元

2017-12-05 13:26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12月5日讯 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4日发布对贝福家得(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原因是在5月18日至11月2日对该单位的价格活动进行检查,发现存在多项违法行为。

公告显示,贝福家得(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5月18日在天猫美德乐贝福家得专卖店销售的“美德乐吸奶器 丝韵单侧双韵律电动吸乳器 孕产妇吸奶器”,表示“520亲子节5月20日开卖,请提前收藏或加入购物车。专柜价¥1880.00,促销价¥1690.00,520热卖价¥1499.00”,但商品页面中未确切解释参考价格1880元含义。该商品聚划算图片中标示“专柜价¥1800,日常售价¥1690,聚划算跌破底价今日售价1499元”。参考价格1800元无依据,该商品当天实际售价1690元。

此外,该单位2017年8月21日在天猫美德乐贝福家得专卖店销售的“美德乐哺乐多无钢圈可脱卸哺乳文胸 内衬两件同色高弹透气孕产妇”,标示“价格¥596.00”,商品主图中标示“官方正品¥566”。566元为领取店铺30元优惠券后的价格,该含义未在商品页面中标明。

同时,该单位2017年8月21日在天猫美德乐贝福家得专卖店销售的“美德乐哺乐多官方正品丝雅升级款两件同色抗菌透气高弹力哺乳文胸”,标示“价格¥796.00”,商品主图中标示“顺丰免邮¥639”。如果当天拍下,领取店铺50元优惠券后,实际成交价格为746元。

朝阳区发改委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中华人名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15号)第六条第(三)项、第(八)项、第七条第(二)项的规定,涉嫌构成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价格违法行为。上述商品为市场调节价商品,应售价和实售价的基数难以准确公允界定,故该违法事实无违法所得。

朝阳区发改委认为,该单位能够及时撤换店铺图片,积极主动整改,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依据相关规定符合减轻处罚情形,决定对该单位作出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公开资料显示,贝福家得(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于2008年3月7日成立,公司经营包括技术推广服务;销售日用品、化妆品、服装、家用电器等。

责任编辑:郑雪(QF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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