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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龙股份高管违规减持 被广东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2017-12-04 14:37 千龙网

千龙网讯 11月30日,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锦龙股份”)发布公告,公告称公司董事、总经理刘伟文因违规减被广东证监局下达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决定书中提到,刘伟文于2017年5月18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买入并持有锦龙股份股票 19.72万股。2017年11月3日,刘伟文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卖出锦龙股份股票4600股,当天又买入锦龙股份股票22200股。作为锦龙股份董事兼总经理,刘伟文在买入锦龙股份股票后不足六个月卖出,在卖出后不足六个月又买入,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现对刘伟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锦龙发展在公告中指出,公司已于 2017 年 11 月 6 日披露了《关于个别高管因操作失误涉及短线交易的公告》,公司已于2017年11月5 日收到刘伟文先生上缴的此次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 17,150元。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督促相关人员严格遵守有关规定,避免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记者查阅资料获悉,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是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上市公司(证券代码:000712,证券简称:锦龙股份),公司注册地在广东省东莞市。2000年公司转制为民营控股的上市公司,现公司第一大股东为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2.65%股份)。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为证券公司业务。

责任编辑:何珊(QO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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