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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老伍咖啡厅因商品未标明价格违反价格法被处罚500元

2017-12-01 15:23 千龙网

千龙网讯 近日,北京市东城区发改委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第268号,对北京老伍咖啡厅销售商品不标明价格案进行处罚。

北京老伍咖啡厅于2017年10月30日,在北京市东城区南锣鼓巷66号经营时,违反了原国家计委《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8号)第九条的规定,销售金箔冰淇淋不标明价格。

北京市东城区发改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规范价格行政处罚权的若干规定》第七条第(二)项及第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给予北京老伍咖啡厅罚款500元处罚。


责任编辑:王路(QT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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