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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拟减量供应中心城区路侧车位

2017-11-30 09:11 北京商报

北京停车立法再进一步。11月29日,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二次会议,对《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草案三次审议稿)》(以下简称“三审稿”)进行审议。据了解,三审稿确立了“适度满足居住停车需求、从严控制出行停车需求”的停车位供给原则,并且拟明确,北京将逐步建立居住停车区域认证机制,在划定范围内停车,可以按照低于市场价格的居住停车价付费。此外,严控城市副中心机动车保有量等内容新增至三审稿中。

中心城区保有量被严控

中心城区道路拥堵问题一直是北京居民出行过程中的一大困扰,为缓解这一情况,三审稿拟规定,设置全市道路停车泊位,要遵循严格控制和中心城区减量化的原则,保障道路通行功能。“减量化原则,意味着中心城区已有路侧停车位将削减、未来新增车位量也将低于其他区域”,市人大法规办负责人表示,“不过即使有些路段有新增量,整体上中心城区的路侧停车位数量仍是减少的大趋势。”

此外,本次三审稿还“更新”了北京对于停车设施的供给原则相关内容。具体来说,三审稿拟规定,本市停车设施将实行分类分区定位、差别供给,适度满足居住停车位需求,从严控制出行停车需求。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小娟介绍,在二审稿中,关于停车设施供给原则的表述是“本市停车设施实行分类定位、差别供给,基本满足居住停车需求,科学调控出行停车需求”,考虑到本市停车资源很难基本满足停车需求,需要转换治理思路,确定分区域治理的原则,因而三审稿做出了“适度满足居住停车需求,从严控制出行停车需求”的调整。

在交通部科学研究院城市交通研究中心副主任吴洪洋看来,由于北京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加,车主们对于道路停车位的需求也与日俱增,如果完全依照停车需求无限量增加道路停车位,显然会在一定程度上挤占北京公共出行道路,中心城区情况尤是如此,此次明确的减量化原则是比较符合客观实际的,“在此基础上,今后北京还应进一步提倡居民使用地铁、公交等方式绿色出行,进一步降低全市的出行停车需求”。吴洪洋表示。

除了确定对停车位供给的管控原则外,三审稿还对北京机动车保有量的控制思路进行了细化。三审稿拟规定,将停车纳入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科技等方法,严格控制核心区、城市副中心机动车保有量,逐步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

居住停车位有望定价

今年8月发布的《北京市停车资源普查报告》显示,北京全市城镇地区最终核定车位总数为382万个,居住停车缺口129万个,城镇地区停车供需矛盾主要集中在居住区域,夜间停车供需矛盾尤为突出。三审稿拟从多角度入手缓解这一情况。

“有的委员和代表提出,居住停车价格具有民生性质,应当以满足当地居民停车需求为重点,并在停车收费方面予以考虑”,李小娟介绍,据此,在二审稿基础上,三审稿拟增加一条规定,即北京将逐步建立居住停车区域认证机制,停车人在划定的居住停车范围内停车,可以按照居住停车价格付费。

市人大法规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所谓居住停车区域认证机制,是指为了满足部分未配建停车位小区的实际停车需求,将小区周边路侧停车位等政府手中停车资源划定为居住停车区域,仅供该小区居民使用。而该区域的居住停车价格,也会比周边小区内停车价格略低一些。

此外,三审稿还拟规定,确因居住小区及其周边停车设施无法满足停车需求的,区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组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交通行政等相关部门,按照规定在居住小区周边支路及等级以下道路设置临时居住停车路段、泊位,明示居民临时停放时段。

盘活小区周边存量车位的同时,北京公建车位也有潜力待挖。北京市交通委停车管理处副调研员胡海明此前透露,全市147万个公建停车位夜间利用率仅为39%,如果把这部分闲置车位用来补充居住端的停车缺口,相信能起到明显的效果。

停车企业人员可“告知”违法

对于与人们日常出行息息相关的路侧停车位的管理,二审稿、三审稿均提到了“相关管理人员可以协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护道路停车秩序,劝阻、告知道路停车违法行为”的内容。不过,与二审稿不同的是,三审稿拟将协助维护停车秩序的主体由“道路停车管理人员”改为了“受委托专业化停车企业人员”。

在二审稿中,北京拟规定政府可以向社会购买服务,委托专业化停车设施管理单位对道路停车进行管理,让这些单位的管理人员协助交管部门管理秩序。吴洪洋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受委托专业化停车企业人员拥有了“告知”违法行为的权利,并不是指他们拥有了执法权,而是指他们可以通过联系交管部门等方式来协助管理。

截至目前,北京市场上活跃着的主要停车管理企业包括北京公联安达停车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万向停车场有限公司、北京京联顺达智能停车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海安停车管理有限公司等10余家。

“调动社会力量与交管部门一起对城市进行管理将成为一种趋势”,吴洪洋表示。不过他也建议,未来城市中可以加强能够识别车牌号的视频监控系统的布控,对违法违规车辆与停车企业人员进行监督,而对于企业派出的协助管理人员,交管部门也要进行培训和提示,在进行告知之前,最好可以使用能够与后台进行联网的拍摄设备将违法行为的证据保留下来,以便随时查看。

此外,颇受关注的针对道路电子收费工作的推进也有了新进展。三审稿拟规定,本市道路停车实行电子收费,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区停车管理部门应当明确推进电子收费工作时限。根据今年5月出台的《北京市路侧停车管理改革方案》,今年全市将完成城六区和通州10%路段的路侧停车电子收费试点;2019年底,实现全市路侧停车电子收费全覆盖。

责任编辑:詹婷婷(QT0006)作者: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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