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讯 近日,北京市东城区安监局发布(东)安监罚〔2017〕222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北京京邦达贸易有限公司北京广渠门内大街分公司违反安全生产法的行为进行处罚。
调查发现,北京京邦达贸易有限公司北京广渠门内大街分公司存在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行为,执法人员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东)安监责改〔2017〕549078 号)。
以上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北京市东城区安监局对北京京邦达贸易有限公司北京广渠门内大街分公司罚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