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x

全部频道

经济> 正文

江苏阳光副总经理王洪明因个人原因辞去相关职务

2017-11-24 13:21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11月24日讯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江苏阳光)11月23日公告称,该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11月22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王洪明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洪明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等职务。

江苏阳光表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王洪明先生的辞职自其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至公司董事会时生效。辞去以上职务后,王洪明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此外,本次王洪明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和公司经营工作正常运作,公司将尽快按照相关规定完成选举新董事等有关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洪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公开资料显示,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由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是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公司。该公司于1999年9月27日在上交所上市(股票代码“600220”),经营范围包括呢绒、毛纱、毛线、针纺织品、服装、纺织机械及配件制造、销售等。

责任编辑:都基强(QF0022)

为你推荐

加载更多

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千龙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新出网证(京)字01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2-1-2004139 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40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180003号 京公网安备 11000002000007号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腾讯微博 QQ好友 百度首页 腾讯朋友 有道云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