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11月24日讯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江苏阳光)11月23日公告称,该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11月22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王洪明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洪明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等职务。
江苏阳光表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王洪明先生的辞职自其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至公司董事会时生效。辞去以上职务后,王洪明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此外,本次王洪明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和公司经营工作正常运作,公司将尽快按照相关规定完成选举新董事等有关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洪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公开资料显示,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由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是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公司。该公司于1999年9月27日在上交所上市(股票代码“600220”),经营范围包括呢绒、毛纱、毛线、针纺织品、服装、纺织机械及配件制造、销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