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讯 11月15日,重庆证监局发布关于对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经查,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不及时。
公告显示,截至2015年9月30日,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新增借款13.16亿元,占上年末净资产的44.63%,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你公司直至2015年10月29日披露的2015年三季度报告中才对上述事项予以披露,信息披露不及时。
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1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按照《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重庆证监局要求中房地产董事会秘书田玉利于2016年1月18日下午3:00 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到我局接受监管谈话。谈话地点: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2号合景大厦16楼1610会议室。
据悉,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由中国重庆经济技术合作公司、重庆市建设投资公司、重庆市华泰实业总公司共同发起,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公司拥有6家全资子公司,1家控股公司及2家参股企业,业务拓展到包括房地产开发、工业地产经营、物业管理、高新企业投资等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