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11月14日讯 11月14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发布黑保监罚字〔2017〕1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电话销售中心(以下简称中国人寿黑龙江省分公司电话销售中心)的相关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文件显示,2015年,中国人寿黑龙江省分公司电话销售中心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此外,2015年,中国人寿黑龙江省分公司电话销售中心欺骗投保人。时任中国人寿黑龙江省分公司电话销售中心负责人李鸿雁对上述违法行为承担直接责任。
李鸿雁向黑龙江监管局提出听证及陈述申辩,要求从轻处罚。黑龙江监管局经复核认为责任人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考虑到责任人经济收入及家庭实际情况,决定对李鸿雁罚款数额适当下调。
黑龙江监管局认为,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根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和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黑龙江监管局责令中国人寿黑龙江省分公司电话销售中心改正,决定给予该公司罚款4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给予李鸿雁警告并处罚款8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