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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江生物IPO:主要产品毛利率近90% 曾遭三起行政处罚

2017-11-14 14:29 中国网财经

来源标题:之江生物IPO:主要产品毛利率近90% 曾遭三起行政处罚

中国网财经11月14日讯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之江生物”)近日在证监会网站披露招股书,公司拟于上交所公开发行不超过4867.61万股,计划募集资金3.34亿元,用于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线升级项目、分子诊断工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营销与服务网络升级项目。据了解,之江生物此次IPO的保荐机构为东方花旗证券。

资料显示,之江生物主要从事分子诊断试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14-2016年和2017年1-6月,之江生物实现营收分别为1.01亿元、1.27亿元、1.57亿元和0.84亿元,同期净利润为3497.67万元、3251.64万元、4872.85万元和2030.70万元。

之江生物提示了公司产品相对单一风险。之江生物表示,报告期内,随着应用分子诊断技术的HPV检测技术逐步被行业认可并日益成为宫颈癌检测的首选技术,市场需求不断扩大,公司以高危型HPV核酸测定试剂盒为主的妇科类试剂盒销售占比逐年快速提升,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 30.48%、36.14%、39.57%、43.50%。资料显示,之江生物高危型HPV核酸测定试剂盒毛利率较高,报告期内分别为86.93%、85.63%、90.35%和88.90%。

招股书显示,各报告期末,之江生物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4157.82万元、6947.92万元、8456.56 万元及8521.12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1.15%、54.85%、53.99%及50.49%(年化)。之江生物表示,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公司应收账款规模将进一步扩大,若应收账款不能按期回收,将对公司的经营性现金流、营运资金周转和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记者还注意到,之江生物及其子公司存在3起遭行政处罚的的情况。据披露,2015年1月15日,之江生物因申报不实被上海海关缉私部门处予罚款人民币0.4万元;2015年3月16日,之江生物子公司之江医药因申报不实被缉私部门处予罚款人民币0.15万元;2014年1月8日,之江生物曾因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提前施工,被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处以罚款1万元。

股权结构方面,之江药业持有之江生物44.49%的股份,为控股股东;宁波康飞持有之江生物4.11%的股份;邵俊斌持有之江药业55.04%股权,并持有宁波康飞55.04%的出资份额,邵俊斌通过之江药业及宁波康飞控制之江生物,为实际控制人。

责任编辑:张博(QF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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