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11月14日讯 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日前发布的贵银综罚字〔2017〕第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信银行贵州分行因存在支付结算类、货币金银类、征信管理类、反洗钱类多项违规行为被处罚。
处罚信息截图
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根据《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四条,对中信银行贵阳分行予以警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对中信银行贵阳分行予以警告;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对中信银行贵阳分行责令限期改正,处以罚款800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对中信银行贵阳分行责令限期改正,处以罚款220000元。以上各项共计对中信银行贵阳分行罚款300000元。另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以罚款共计40000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7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