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x

全部频道

经济> 正文

三部委:继续执行沪港通个人所得税暂免政策

2017-11-13 19:23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来源标题:三部委:继续执行沪港通个人所得税暂免政策

财政部网站11月13日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联合发布通知,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自2017年11月17日起至2019年12月4日止,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据悉,三年前,三部委联合下发《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和《关于QFII和RQFII取得中国境内的股票等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三年内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截止日期为2017年11月16日。

责任编辑:都基强(QF0022)

为你推荐

加载更多

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千龙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新出网证(京)字01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2-1-2004139 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40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180003号 京公网安备 11000002000007号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腾讯微博 QQ好友 百度首页 腾讯朋友 有道云笔记